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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开2023年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14 10:18 来源: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2023125日至1219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202443反馈了督察报告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逐条逐项剖析,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截止目前芜湖市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问题完成整改14个,其余问题整改均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湿地保护法等作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学习任务,将湿地保护纳入县市区目标考核林长制实施情况中,切实增强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环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协调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及监管职责,深入湿地公园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聚焦督察报告指出的4大类19个具体问题,坚持高位推进、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系统整改,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整改实施主体、验收(监管)单位做到扎实整改、及时反馈、持续巩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检查、函告提示、专项行动等方式定期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合力攻坚整改难点、痛点,对整改措施不到位、进度滞后的县区,采取帮扶指导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问题跟踪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保护水平。严格对标对表,落实整改要求,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当前湿地保护管理要求,依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及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扎实开展新一轮市县两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奎湖、东草湖湿地公园规划修编。二是提高湿地公园技防水平积极搭建智慧湿地一体化管控平台,建监控设备超300个、监测站点8个,截至2024年年底已基本建成覆盖辖区所有湿地公园的视频监控监测体系。三是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强化巡护管护队伍建设,完善巡护管护制度,扎实开展湿地保护业务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专业素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全面提升湿地公园管理能力。

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芜湖实际,制定《芜湖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确保任务明确化、清单具体化、时间节点化,有力推进湿地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发布一般湿地28处,实现全市境内所有县市区一般湿地名录发布全覆盖。加强湿地资源监测,连续3年完成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及时把握湿地基本情况和生物多样性状况,掌握重要湿地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组织深入排查短板弱项和风险点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和森林湿地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暨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等行动,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芜湖市将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用力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科学谋划推进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附件:芜湖市关于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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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芜湖市关于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