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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中心名义、伪造印章的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2024-07-17 09:29 来源:芜湖市投资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近期,我中心根据有关人员举报发现,社会上出现通过伪造、私刻我中心章,冒用我中心名义从事车辆销售、房屋买卖等不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我中心严正声明如下:

1、我中心系依法设立的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会从事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车辆销售、房屋买卖等商业行为。

2、凡冒用我中心名义,通过伪造印章、假冒职工等手段对外签署、出具的任何协议、文件等行为的,均与我中心无关,对我中心不产生任何的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若发现受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针对上述不法行为,我中心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了立案侦查。现正告冒用我中心名义、伪造印章的组织及个人,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违法及犯罪行为,我中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芜湖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