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5-10 15:33信息来源: 芜湖市投资促进中心阅读次数:编辑:刁俭 字体:【  

1. 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出台背景是?

  答: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国各地纷纷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慢进是退,不进更是退”已成普遍共识。2019年以来,我省每年围绕营商环境重点指标领域,推出并实施系列改革提升举措,有力推动了我省营商环境改善。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1月28日,省委书记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上提出,要踔厉奋发提升为企优环境效能。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对标一流持续推出创优营商环境举措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省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先进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办)会同省有关单位起草了《通知》。


2. 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经历了怎样的起草过程?

  答:省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办)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各指标领域省牵头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组成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注重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工作协同,经深入研究、反复会商,形成对标提升举措初稿。初稿形成后,征求并吸纳了16个市,省高院、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44个省有关单位,38家商会和部分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按规定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3.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由哪两个部分内容组成?

  答:《通知》由主文件和对标提升举措两部分组成。主文件从强化闭环管理、推进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及时破解难点堵点、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对标提升举措参照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跨境贸易、纳税服务、执行合同、政府采购、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破产、市场监管、获得用水用气、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包容普惠创新等18个重点指标领域,共106条。每个指标领域包括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两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