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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21 09:11 来源:芜湖新闻网 作者:芜湖日报通讯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春节将至,为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底线,不断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鸠江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方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方庆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16人礼金1.5万元、购物卡0.9万元、加油卡6万元以及价值6.08万元的烟酒、手机等礼品。方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方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陵县委党校副校长朱金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朱金华任县重点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县委党校副校长期间,每年春节在家中收受芜湖市某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所送高档白酒共16瓶、高档香烟2条,总计价值2.98万元。2021年9月,朱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湾沚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正荣、工作人员徐茂祥、民事审判庭原法官陶正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9年10月,市委巡察组对湾沚区法院巡察期间,时任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正荣、执行员徐茂祥、民事审判庭法官陶正龙违规接受区法院相关执行案件申请人方某宴请,席间饮酒并违规收受高档香烟。2016年11月22日至24日,罗正荣、徐茂祥前往海南执行公务,期间在申请执行代理人陪同下绕道三亚“天涯海角”景区游玩,相关费用除往返机票外均由代理人支付。2020年12月,罗正荣、徐茂祥、陶正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问题都是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充分表明在当前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一再触碰纪律“底线”,甚至腐化变质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规矩、不逾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大明察暗访、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推动治理、警示教育、制度建设贯通起来,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能。 

芜湖日报通讯员